經營范圍
一、 工程咨詢:
1、協助業主可研、環境影響、交通影響、安全影響、職業病評價等咨詢工作;
2、提供勘察、設計單位方案優選咨詢服務;
3、協助業主辦理項目前期手續;
4、提供招投標咨詢服務;
5、辦理工程竣工相關手續咨詢;
6、辦理房屋產權證等。
二、 工程監理:
1、可承擔28層以上,36米跨度以上(輕鋼結構除外),單頊工程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,高度120米以上高聳構筑及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的工程監理;
2、可承擔城市快速路、主干路及橋梁、隧道、雨污水處理、燃氣熱力、垃圾處理、地鐵輕軌、風景園林等工程的監理;
3、可承擔投資一億元以下的電子工程,五千萬以下的機械工程、輕紡工程、船舶工程、其他工程,三千萬以下的兵器工程的機電安裝工程監理;
4、可承擔抗力等級6級(含6級)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監理。
三、 造價咨詢:
1、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與項目經濟評價;
2、編制與審核設計概算、工程概算、預算編制與審核;
3、工程招標標底編制與審核;
4、工程竣工結算編制與審核;
5、施工階段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;
6、工程造價經濟糾紛鑒定等。
四、 項目管理:
1、協助業主方進行項目前期策劃,經濟分析、專項評估與投資確定;
2、協助業主方辦理土地征用、規劃許可等有關手續;
3、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設計要求、組織評審工程設計方案、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招標、簽訂勘察設計合同并監督實施,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優化、技術經濟方案比選并進行投資控制;
4、協助業主方組織工程監理、施工、設備材料采購招標;
5、協助業主方與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及建筑材料、設備、構配件供應等企業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;
6、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,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,處理工程索賠,組織竣工驗收,向業主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;
7、生產試運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,組織項目后評估;
8、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 資產管理:
1、不良資產托管咨詢服務;
2、提供不良資產信息咨詢服務;
3、處成不良資產交易咨詢服務;
4、為不良資產招商引資咨詢服務。
六、 施工總包:
1、施工總承包;
2、施工技術咨詢服務。